为吸引和鼓励优秀的外国留学生来我校学习,南通职业大学特设立新生奖学金。
一、奖学金内容
免学费。
二、奖学金申请条件
1. 持有外国国籍的公民,对华友好,身体健康。
2.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、学校的规章制度,表现良好,符合南通职业大学的入学条件。
3. 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优良,综合绩点不低于3.0(满分为4.0)或平均分不低于70分(满分为100分)。
三、申请流程
登陆学校留学生在线申请系统(http://member/login.do),注册账号,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 个人普通护照照片页。
2. 最高学历毕业证明。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,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,录取后须补交学历毕业证书。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。
3. 最高学历成绩单。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。
4.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。用中文或英文书写,本科生不少于200字,研究生不少于800字。
5. HSK4级180分或以上成绩报告。
6. 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复印件。申请人应严格按照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要求项目进行检查。缺项、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、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无效。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。
7. 年龄不满18岁的申请人,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。
8. 银行存款证明。存款的金额不低于在校学习间所要支付的住宿费和生活费得总额,该账户需要在申请者自己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名下。
9.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(如有请提供,例如获奖证书、培训证书等)。
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:7月15日。
五、录取及通知
1. 南通职业大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录取符合条件者。奖学金获得者将收到学校通过邮箱发送的报名费缴纳通知。
2. 学校将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》(JW202表)及其他辅助材料交付邮寄给奖学金获得者。
3.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《录取通知书》上的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。如须延长学习期限,延长学习期限内按自费生标准缴纳费用。
4. 奖学金获得者须参加年度评审,年度评审不通过者,取消其奖学金资格。
5.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,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。
六、住宿
四人间,800-1200元人民币每学年。
宿舍房间配备独立卫生间,热水器,空调,网络。宿舍楼内设有公共厨房和公共洗衣机。
七、联系方式
南通职业大学国际交流中心
地址:中国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89号,226007
电话:86-15850339455 86-51381050866
Email:sice@mail.ntvu.edu.cn
网址:www.ntv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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